上海海事大学王牌专业_知名校友_学院_占地面积_校训-申请方

上海海事大学

Shanghai Maritime University
中国, 上海4.2
理工类公办
院校排名
专业排名
供应链及物流管理学
中国4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中国64
电气工程
中国74
法学
中国75
经济学
中国81
其他语言与文学
中国127
供应链及物流管理学
中国4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中国64
电气工程
中国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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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院校的专业排名数据来源于《中国科教评论网》
院校简介
中国高等航海教育发轫于上海,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开创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先河。1912年成立吴淞商船学校,1933年更名为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9年交通部在沪组建上海海运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为更好地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国家航运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2008年上海海事大学主体搬迁临港新城(现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2019年学校成功举行110年校庆系列活动。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0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签订协议,共建上海海事大学。 学校设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1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9个本科专业。拥有16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上海市高峰学科,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9个部市级重点学科,工程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港航物流学科保持全球领先。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7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现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设有水上训练中心,拥有4.8万吨散货教学实习船“育明”轮。 在200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2006年教育部英语专业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2019年,年度科技总经费达到4亿元,获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部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现设有商船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设亚洲邮轮学院)、物流工程学院(设中荷机电工程学院)、法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文理学院(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徐悲鸿艺术学院、物流科学与工程研究院、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等二级办学部门。在26900余名学生中,有本科生160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7200余人,留学生近600名。在1300余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9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约69.2%。学校致力于培养国家航运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已向全国港航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输送了逾17万毕业生,被誉为“高级航运人才的摇篮”。 学校2013年成立中国(上海)自贸区供应链研究院和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中国(上海)自贸区供应链研究院将自贸区建设与供应链研究有机结合,以提升自贸区产业链建设水平,促进自贸区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的转型发展,同时推动政府监管职能的转变。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采取国际上先进的商学院运作模式,与全球优秀教育机构资源共享,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航运金融教育品牌,构筑具有影响力的航运高端人才输出基地。 200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大学、虹口区人民政府等20多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中心挂靠上海海事大学,是国际航运业发展的研究和咨询机构,为政府和国内外企业与航运机构等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是上海市教委首批建立的“高校知识服务平台”之一。 2014年,市教委将该平台挂牌为“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与海外100余所姐妹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开展教师交流、合作办学、合作科研、学生交换等。与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挪威船级社等国际知名航运组织/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自2010年起开设“国际班”,邀请美国、韩国、波兰、俄罗斯、德国等国家航海院校的学生来校学习“航海技术”“航运管理”等专业。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加纳中西非地区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本科教育项目,并开始在非洲招生,这是上海市地方高校第一个颁发中国高校本科文凭的海外办学项目。2012年,学校获教育部批准正式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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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专业设置:海商法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于 2008 年,前身为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法律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教学与研究始于上世纪 60 年代,半个世纪以来,该学科始终保持鲜明的“航运”特色,海商法和航运法的教学与研究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较大影响。多名教授是我国《海商法》、《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等航运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并长期为交通运输部重大航运法律与政策以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海商法为上海海事大学的传统特色专业。2005 年上海市教委将该校的“国际法学(海商法)”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建设学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项目”,2007 年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海事大学发展规划(2008-2020 年)已将“航运政策与法律”学科群列为五个重点优势学科群之一。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海商法研究的综合性研究机构,2007 年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目前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精干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57 人,其中教授10 人、副教授 20人,已获博士学位 42人。大部分教师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作为兼职律师及仲裁员参与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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